本人按:
在网上看了几篇颇有警醒作用的小故事,觉得不错,所以就发在个人的日志里。这些小故事在百度中搜索一下,到处都是,所以我就不注明其出处了,因为,注明的出处也未必是原始的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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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条船停靠在墨西哥的一座小镇。一个美国游客称赞这位渔夫的鱼质量真好,问他抓到这条鱼用了他多长时间。
“用不了多久”,渔夫说。
“那你为什么不呆长点时间,捉更多的鱼呢?”,美国游客问到。
渔夫说到他的这点鱼已经可以满足自己以及家人的需要了。
美国人说,“那你剩下的时间都干些什么呢?”
“睡到很晚起床后,捉点鱼,和孩子玩玩,和妻子睡个午觉。傍晚的时候去城里拜访朋友,喝点小酒,玩玩吉他,再唱唱歌什么的。我的生活很满足呢!”
美国人打断他说,“我是哈佛大学MBA毕业的,我可以帮助你!你应该延长每天捕鱼时间。然后卖掉多余的鱼。等有了多余的资金之后,你就可以买个更大的船。”
“然后干什么呢?”,渔夫问到。
“有了资金,就有大船,然后你可以再买一个,两个……直到你有了自己的捕鱼船队。你不用再把自己的鱼卖给中间人了,你可以直接和加工厂协商,甚至可以自己开一个加工厂。然后你就可以离开这个小镇,移居到墨西哥城,洛杉矶,甚至纽约!即使在那里你照样可以掌控自己的大公司。”
“这要花多久”渔夫问到。
“20,或许30年吧。”美国人说。
“那之后呢?”
“好吧,朋友。那将会更加的有趣,”美国人开始笑着说,“当你的商业变的真正大的时候,你可以开始卖股票,赚取几百万的钱!”
“几百万?真的吗?之后呢?”渔夫问到。
“之后,你就可以退休了,生活在海边的小城镇,睡到很晚起床后,捉点鱼,和孩子玩玩,和妻子睡个午觉,喝点小酒和朋友一起玩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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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的思考与引申:
也许,人们一直就可以过着这样的生活,享受生活的乐趣,而不是折腾了一辈子到老了再过回原来的生活。
钱财乃身外之物,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,人这一辈子,够吃够喝就行了。
七月十八日的扬子晚报载,原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长王素毅受贿1073万元,认罪态度较好,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赔,被判了无期徒刑。其实呢,当到省级部长了,手里应该不缺钱花的。拿的工资是不够吃呢,还是不够用呢?贪念是无休止的,人只要与贪字结了缘,就会贪无止境。受贿一千万又有什么用?既不敢用,也不敢花,用了花了怕漏了白。就是敢用,敢花,他又能用多少花多少呢?收了这么多的钱,天天胆战心惊,就怕哪一天暴露出来,无法收拾。这样的日子过起来就了无生趣,失去了生活的快乐。等到事情出来了,钱吐出来了,人却走进去了,或许,这时心里踏踏实实了,可人呢,混了一辈子,名利皆休,财也发不了,官也当不了了,还赔上了下半辈子,何苦来哉。
俗话说: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;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这些话虽然有宿命论的观点,不过,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的,至少,能让人警醒,多些理智,少些贪念。当然,这可能对普通人还有点作用,可对那些官大权大的人就没什么用了,党纪国法他们尚且不放在眼里,还在乎几句俗语?
有道是: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又道是:天欲其亡,必令其狂!利令智昏,鼠目寸光!说得可能就是这种情况罢。
人活着,就应该好好地享受生活,不要给自己制造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