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「大鑊飯」年代, VgoQz]z
完全沒有所謂專利、版權等的概念。 G+5G,|}
你抄襲Parker 51, xD_jfAH'
我還可以理解。 "~FXmKcX
反正:「做又三十六、唔做又三十六。」 Ro%S_!
ifBJ$x(B.
但時至今日, w.0.||C
O
竟然還是在抄襲 (Lamy Safari、AL-Star等)。 H|,{^b@9
乾脆結業吧! vTB*J,6.
狗熊! 2$3BluK
Y}|78|q*
看見一些所謂新一代國筆, DJ<e=F!
我只能同意:國產鋼筆已死! i%\nJs*
而且死了已有很多年。 .h*&$c/l